一、案件事实朱某(另案处理)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在天津各区室内开设赌场,在赌场内提供赌博工具。期间,朱某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吸引、招揽被告人黄某为赌桌“正门”,“正门”人员使用现金轮... 查看详情 >>
一、案件事实被告人张某以为被害人卢某之子办理某空军后勤入学为由骗取卢某50000元。被告人张某将赃款中的9430元为其长女交学费,12000余元为自己购买商业保险,剩余的钱款用于日... 查看详情 >>
一、案件事实被告人张某饮酒后,任意损坏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某售楼处电动门及广告画架。经鉴定,电动门损失价值人民币3,053元,广告画架损失价值人民币167元。张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 查看详情 >>